臺北文學獎共分為小說、散文、現代詩、古典詩、舞臺劇本以及文學年金獎助計畫等六個徵文類別。臺北文學行車紀錄器獎一大特色──「文學年金」獎助計畫,不限文類,鼓勵優秀創作者進行為期一年的寫作計畫,採兩階段評選。第一階段依投稿者提出的寫作計畫選出入圍作品三名,各頒發入圍獎金20萬元行車紀錄器;第二階段是在一年後作品完成時,再從中評選出一名得獎者,再致贈獎金40萬元,希望能提供文學創作者實質的鼓勵與支持。多年來,廖鴻基、瓦歷斯.諾幹、陳大為、駱以軍、雷驤、鍾文音、王盛弘、謝海盟等20餘位作家,皆透過文學年金獎助計畫累積了多部精采作品。
春節出行前一定要了解行程,最好準備地圖。行經高速出口、高速互通處要適當減速,切忌在高速公路上違法停車。如果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了事故,駕駛人應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地方停放,難以移動的,應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在車後150米外設置警告標誌,車上人員應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應急車道,並迅速報警。千萬不能在高速上來回穿行,以免二次事故發生。沒有特殊情況,不要在服務區以外的地方停車。當發生故障確實需要臨時停車檢修時,必須提前開啟右轉燈駛離行車道,停在緊急停車帶內或者右側路肩上。返回行車道時,應當先在緊急停車帶或者路肩上提高車速,並開啟左轉燈。如果因為故障和事故必須在行車紀錄器道上停車時,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,並在行駛方向的後方100米處設置故障車警告標誌,車內乘員應該下車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或者緊急停車帶內。一下雪,不光要提防著地面上的冰和積雪,還要時刻小心著擦肩而過的車輛和行人,另外這兩年汽車快速增加,許多沒有冰雪天氣駕駛經驗的新手上路,行車紀錄器造成了很大困難。大雪過後,在發動汽車之前必須清除汽車擋風玻璃、大燈、反光鏡上的積雪,保證行車時視線不受影響。在起霧的天氣中,本身就是一個特殊的天氣。霧天能見度下降,影響駕駛員的觀察和判斷,比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。行車紀錄器應更小心。迷霧重重的天氣最好是不要行車,這是最為安全的方法,不過不太符合現實。所以在大霧天氣下行車,尤其是能見度在10米以內的情況下,尤其要小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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